環保工作
陽光焦化集團始終把環境保護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,依據各項法律、政策,綜合施策,減輕和消除環境污染。
集團成立有以總經理為主任的環保委員會,明確各級環保職責,建立健全了11項環保管理制度,規范了企業內部環保管理機制。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嚴格落實環保手續,各個項目均做到批建相符、及時驗收,并按規定取得了排污許可證。
集團始終把加大環保投入作為提標改造的重中之重。新建改進了多套質量可靠、技術先進、使用高效的環保設施,加強了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控制,使大氣、水、固廢、噪聲、VOCs等治理達到超低或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。
集團非常重視環境風險防控,制定了環境風險應急預案,加強了項目建設、重點單位、重點環節、重點部位、關鍵裝置、重要崗位的風險防范,及時消除隱患,避免和杜絕了環保事故的發生。
集團將繼續強化法律意識、紅線意識,堅持“保護優先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、損害擔責”的原則,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,走出一條循環、清潔、綠色且具有陽光特色的發展之路。